抗病毒、抗菌原料药及高级中间体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抗病毒、抗菌原料药及高级中间体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 |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
|
二〇二一年四月
1. 概述
1.1. 项目由来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迅达药业”)成立于2002年,是专业从事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经营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4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湖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湖北省创新型企业、湖北省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迅达药业现有产品为消炎镇痛、抗生素、心血管等三大类,主导产品有酮洛芬、磷霉素钙等10多个品种,主要销往欧美、日本、韩国、中东、印度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3年,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发展,结合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要求,迅达药业对城区两个厂区进行搬迁改造,在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新建马口新厂,新厂区占地面积213001.065m2,总建筑面积约20862.6m2。
2013年4月,迅达药业委托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湖北省环保厅批复;由于在项目后期建设中发生了重大变动, 2015年12月,迅达药业委托武汉工程大学编制了《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搬迁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黄冈市环保局批复;2017年4月,迅达药业委托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搬迁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书》并获得黄冈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20年12月,迅达药业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批复,目前三期项目及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升级项目已基本建成,正在调试过程中,已委托第三方正在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群众对健康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市场对高效低副作用的抗病毒医药随之高涨。我国化工企业逐渐掌握先进技术与持续研发能力,部分化工企业开始向产品附加值更高的医药化工延伸,不断增加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在此背景下,迅达药业拟投资106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范围内基础设施扩建抗病毒、抗菌原料药及高级中间项目,包括年产10吨法匹拉韦(医药原药)、30吨莫西沙星侧链(医药中间体)和100吨莫西沙星环合酯(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同时新建年产10000吨磷酸二乙酯和2000吨三羟甲基硝基甲烷生产线。项目投产后,预计净利润总额3000万元/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环保法规及政策的要求,须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业-36、专用化学品制造”和“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中的“全部”,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迅达药业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环评单位经过现场勘察、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和标准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1项目特点
迅达药业扩建抗病毒、抗菌原料药及高级中间项目总投资10600万元,在预留车间内或空地内进行建设,部分公辅设置(供热、给排水、供电等)与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站及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设施。
本项目的三个医药及中间体产品规模分别为:年产10吨法匹拉韦(医药原药)、30吨莫西沙星侧链(医药中间体)和100吨莫西沙星环合酯(医药中间体),其中法匹拉韦合成主要化学反应分6步,莫西沙星侧链主要化学反应分8步,莫西沙星环合酯主要化学反应分3步,其提纯分离及过滤等操作较多,单位产品的溶剂回收及消耗量较大。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扩建,不新征土地,其中,年产10吨法匹拉韦(医药原药)和30吨莫西沙星侧链(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布置在P11车间南侧,年产100吨莫西沙星环合酯(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布置在P9车间南侧,年产2000吨三羟甲基硝基甲烷生产线布置在P8车间南侧,年产10000吨亚磷酸二乙酯生产线布置在厂区中部的P3合成车间。在亚磷酸二乙酯生产线北侧,配套建设3座100m3卧式三氯化磷储罐、2座98m2乙醇储罐、2座30m3亚磷酸二乙酯成品储罐和2座30m3液化氯乙烷储罐。
本项目三个医药中间体与三羟甲基硝基甲烷为间歇式生产,分批投料,亚磷酸二乙酯为连续投料。
3现有项目风险防范措施
(1)三级防控体系。一级防控:各化学品储罐区设置环形沟及围堰;二级防控:建有全厂事故应急池1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220m3;三级防控:雨水排口增加切换阀门和引入污水处理站的事故池管线,防控溢流至雨水系统的污水进入水体。
(2)应急设施。贮罐区设有应急砂池,污水处理站备有石灰。罐区在甲苯、苯、酒精等易燃易爆处设有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氯化亚砜、三氯化磷、盐酸处设有有毒气体报警装置。罐区设有一个30m3的应急罐,有应急泵。车间设有气体泄漏和火灾报警装置
(3)厂区消防设施:厂区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主要供给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用水和消防车取水加压。设置2台消防泵(1开1备),室内流量为10L/s,室外水量为25L/s。
(4)应急预案。迅达药业公司已于2020年按照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完成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421182-2021-003-H)。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加强了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建设,配备了消防器材和救援设施,并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有应急预案针对本厂实际,可操作性强,能与区域应急预案很好衔接,联动有效。
4本项目污染物“三本帐”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9.1。
表4.9.1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单位:t/a)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废气 |
有组织 |
氯化氢 |
0.224 |
0.022 |
0.202 |
|
溴素 |
0.088 |
0.087 |
0.001 |
|||
DMF |
3.960 |
3.762 |
0.198 |
|||
醋酸 |
2.317 |
2.283 |
0.034 |
|||
醋酸酐 |
0.348 |
0.345 |
0.003 |
|||
环丙胺 |
2.661 |
2.395 |
0.266 |
|||
甲苯 |
32.140 |
30.144 |
2.206 |
|||
甲醇 |
76.288 |
73.825 |
2.463 |
|||
甲醛 |
5.080 |
4.980 |
0.100 |
|||
叔丁醇 |
0.301 |
0.281 |
0.020 |
|||
四氢呋喃 |
11.015 |
10.464 |
0.551 |
|||
亚磷酸二乙酯 |
1.000 |
0.900 |
0.100 |
|||
亚磷酸一乙酯 |
9.000 |
8.100 |
0.900 |
|||
一氯乙烷 |
14.100 |
12.690 |
1.410 |
|||
乙醇 |
9.345 |
8.620 |
0.725 |
|||
乙二醛 |
0.025 |
0.023 |
0.003 |
|||
乙腈 |
0.301 |
0.281 |
0.020 |
|||
乙酸乙酯 |
5.617 |
5.323 |
0.294 |
|||
无组织 |
氯化氢 |
0.016 |
0 |
0.016 |
||
氨气 |
0.003 |
0 |
0.003 |
|||
三氯化磷 |
1.082 |
0 |
1.082 |
|||
溴素 |
0.006 |
0 |
0.006 |
|||
DMF |
0.066 |
0 |
0.066 |
|||
醋酸 |
0.037 |
0 |
0.037 |
|||
醋酸酐 |
0.006 |
0 |
0.006 |
|||
环丙胺 |
0.040 |
0 |
0.040 |
|||
甲苯 |
0.564 |
0 |
0.564 |
|||
甲醇 |
0.615 |
0 |
0.615 |
|||
甲醛 |
0.156 |
0 |
0.156 |
|||
叔丁醇 |
0.003 |
0 |
0.003 |
|||
四氢呋喃 |
0.184 |
0 |
0.184 |
|||
一氯乙烷 |
0.528 |
0 |
0.528 |
|||
三乙胺 |
0.066 |
0 |
0.066 |
|||
乙醇 |
1.187 |
0 |
1.187 |
|||
乙腈 |
0.03 |
0 |
0.003 |
|||
乙醋乙酯 |
0.089 |
0 |
0.089 |
|||
水污染物 |
废水量 |
132962.4 |
0 |
132962.4 |
||
水污染物名称 |
|
|
接管量 |
排入环境 |
||
COD |
312.214 |
308.106 |
4.108 |
0.685 |
||
NH3-N |
0.03 |
0 |
0.03 |
0.03 |
||
甲苯 |
14.247 |
14.027 |
0.22 |
0.001 |
||
甲醛 |
4.06 |
3.9 |
0.16 |
0.014 |
||
固体废弃物 |
危险废物* |
2646.807 |
2646.807 |
0 |
||
生活垃圾 |
15 |
15 |
0 |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项目概况
湖北迅达药业拟投资106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基础设施扩建抗病毒、抗菌原料药及高级中间项目,包括年产10吨法匹拉韦(医药原药)、30吨莫西沙星侧链(医药中间体)和100吨莫西沙星环合酯(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同时新建年产10000吨磷酸二乙酯和2000吨三羟甲基硝基甲烷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10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比2.26%。劳动定员拟新增劳动定员50人,实行24h三班工作制,全年生产天数300天,年生产小时数7200h。
5.2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主要产品为法匹拉韦、莫西沙星侧链、莫西沙星环合酯、亚磷酸二乙酯、三羟甲基氨基甲烷,项目产品、工艺等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范畴,不属于环保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2)环境政策
本项目位于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在现有厂区内扩建,该园区属于湖北省公布的合规化工园区,项目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药品制造行业,项目厂址距离长江1公里以上,符合《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发〔2018〕14号)、《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关于做好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第10号文件)、《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
(3)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
项目属于医药化工产业,符合《武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武穴市城乡总体规划(2018-2035年)》、《田家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
(4)“三线一单”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鄂政发〔2020〕21号),本项目所在地武穴市田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对照重点管控单元管控总体要求,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在湖北省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属于限制开发区;本项目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性影响;项目运营期所需的主要能源资源均由园区市政公用系统提供,项目本身不属于高耗能和资源消耗型企业,使用当地水、电、气等资源利用,不会导致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关于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黄环函[2020]197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等,项目不属于产业准入清单的禁止及限制项目。本项目满足“三线一单”要求。
5.3项目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
(1)废气
法匹拉韦与莫西沙星侧链工艺废气以有机溶剂的不凝气为主,含有少量的酸性废气,拟经“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收”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莫西沙星环合酯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成分包括甲苯、甲醇和环丙胺,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经车间15m高排气筒P2排放;亚磷酸乙二酯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成分包括亚磷酸二乙酯、亚磷酸一乙酯、乙醇和一氯乙烷,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经车间15m高排气筒P3排放;三羟甲基氨基甲烷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成分包括甲醇和甲醛,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经车间15m高排气筒P4排放;项目高盐废水经蒸发析盐处置过程中,高盐废水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按全部蒸出考虑,经冷凝回收进入废水,去污水处理站,不凝气由蒸发析盐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空,尾气经现有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参照的《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中推荐的多介质环境目标估算值和美国工业实验室标准浓度要求。
(2)废水
扩建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6986.703t/a)、设备冲洗水(1500t/a)、真空泵排水(3000t/a)、车间冲洗废水(1200t/a)、生活污水(1200t/a)。
扩建项目废水按分质处理思路,依托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A→微电解→催化氧化→综合调节池→厌氧水解→接触氧化→二沉池→除磷深度处理工艺,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4000 m3/d,实际处理水量为1536.7m3/d,处理余量为2463 m3/d,可满足扩建项目需求。
扩建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再经过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高效厌氧+流离生化法+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输水管道送至武穴城区下游与武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共用排污口排放长江。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对空气动力性噪声源设置消声器等成熟可行的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各类釜残、废盐、滤渣、废活性炭、新增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另外还有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其它尚无法鉴别的固废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进行鉴别后,若经鉴定为危险废物则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否则为一般固废交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措施可行。
(5)地下水及土壤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从设计、管理中防止和减少污染物料的跑、冒、滴、漏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措施包括工艺、管道、设备、土建、给排水等防止污染物泄漏的措施。在处理或贮存化学品的所有区域设置防渗漏的地基并设置围堰,以确保任何物质的冒溢均能被回收,从而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操作区域的地基、地面均铺设防渗漏地基。严格按照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危险废物临时堆场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要求,固废临时堆场应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以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分区防控:厂区应划分污染区,污染区分为重点污染区、一般污染区和简单防渗区。污染区则应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一般污染区的防渗设计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重点及特殊污染区的防渗设计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
污染监控:利用现有厂区已设置的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按照跟踪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应急响应: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理,定期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
5.4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本评价收集了武穴市2019年的环境质量公报数据及2019年全年全年的基本污染物逐日监测数据。2019年武穴市大气基本污染物中SO2、NO2、CO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PM10、PM2.5、O3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11、0.229、0.063。本项目位于不达标区。
本次另进行了补充监测,由监测可知甲苯、甲醇、氯化氢、氟化物、丙酮、氨气、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TVOC、H2S、硫酸雾浓度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 13/ 1577—201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为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黄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并印发实施《2018年黄冈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黄环委[2018]2号),主要采取统筹抓好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重点打好燃煤污染整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社会源大气污染防治、移动源排放监管六大战役。
(2)地表水:评价区域长江武穴段中官铺断面2017-2019年常规监测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要求。补充监测的甲苯、1、2-二氯乙烷、氯化物各因子均能满足长江武穴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周边地下水pH、K+、Na+、Ca2+、Mg2+、CO32-、HCO3-、Cl-、SO42-、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铅、氟、镉、铁、镍、溶解性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总Ag、总Cu、总Zn、甲苯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要求,但厂址内的地下水存在总硬度、硫酸盐、锰超标现象,超标指数分别为1.562,1.244,10.8。
(4)声环境:根据监测报告数据,本项目运行时,各厂界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厂址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 土壤环境:土壤监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厂址内柱状样、表层样和厂址周边土壤环境现状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筛选值标准要求)。
- 环境影响分析
5.5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根据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报及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点武穴站2019年的监测数据,拟建项目所在区域2019年为环境空气质量非达标区,对应的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根据导则10.1条,结合项目实际,有如下判断:
1)本项目所涉及的削减源未包含在目前可获取的区域达标规划或减排方案内。
2)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最大占标率均≤100%。
3)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贡献浓度最大占标率均≤30%。
4)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中,HCl、甲醇、NH3、甲醛、甲苯、VOCs叠加后污染物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此外,其它结论包括:
5)非正常工况: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脱溶不凝液活性炭吸附装置饱和,甲苯气体吸附装置发生故障的情况。由预测可知,非正常工况下,甲苯小时浓度占标率小于100%。非正常工况出现的时间较短,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只是暂时的,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该情况的发生。如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应采取应急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6)NH3、HCl、甲苯、甲醇、甲醛和VOCs厂界小时平均浓度不超过标准要求。
7)通过采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根据预测结果, NH3、HCl、甲醇、VOCs、甲醛等均未在厂界外超标,仅甲苯的短期浓度贡献值超过了环境质量标准。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厂界西南甲苯小时浓度距离约40m,因此应设置4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有毒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计算得出项目法匹拉韦与莫西沙星侧链车间、莫西沙星环合车间、亚磷酸二乙酯车间、三羟甲基氨基甲烷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均为100m,罐区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
结合现有工程情况,现有工程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但磷霉素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AHU84车间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100m,SEA车间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100m,乙酰氧基车间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100m,罐区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100m。本扩建工程叠加现有工程后需在厂界外设置40m大气防护距离,且法匹拉韦与莫西沙星侧链车间、莫西沙星环合车间、亚磷酸二乙酯车间、三羟甲基氨基甲烷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均为100m,各罐区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
5.6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冲洗水等综合废水由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到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田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长江武穴段。
根据《武穴市田镇工业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的分析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园区废水在枯水期和平水期,COD、氨氮对长江武穴段水质贡献值均较小,叠加现状之后水质均可达标;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在枯水期和平水期,COD、氨氮对长江武穴段水质贡献值均较小,叠加现状之后水质均可达标。
5.7地下水及土壤影响评价
本项目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发生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模拟结果显示,持续泄漏1000d后COD的污染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此外,项目设置了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一旦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将及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和当地居民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因此,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及风险可降至可接受的程度。
模拟结果表明,在本次模拟假设的工况及参数下,从废液开始下渗到潜水面处COD浓度超标大约需要15.2d。通过采取有效的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可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风险降到最低。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需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按照现有车间实际情况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监控。
5.8声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通过合理总平面布置,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削减噪声源强。在采取了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为27.4dB(A)~48.2dB(A),昼间和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不超过65dB(A);夜间不超过55dB(A))。全厂噪声贡献值叠加现有工程厂界背景值后,厂界预测值亦可以达到3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5.9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各类釜残、废盐、滤渣、废活性炭、新增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另外还有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其它尚无法鉴别的固废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进行鉴别后,若经鉴定为危险废物则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否则为一般固废交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